|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 需加考两门课 |
|
http://www.xjzs114.com 2004-12-13
天山网
|
|
|
|
|
|
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12月13日消息 记者日前从新疆教育厅了解到,从2005年1月起,新疆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汉文、维文)必须通过新疆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教师资格。
记者了解到,教育学、心理学的自学考试时间定于每年5月。
考试指定教材为:(汉文)《教育学》(修订二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邵宗杰、裴文敏、卢真金主编;《心理学》(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叶奕乾、祝蓓里主编。 (维文)《教育学》,新疆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吾甫尔·司马义主编;《心理学》,新疆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年版,吾甫尔·司马义、阿布利米提·艾克木主编。
考生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与自治区自考办联系,电话0991-8609160,也可与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0991-2865077。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
|
|
|
|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疆招生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
| 【字体:小 大】【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
|
新疆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新疆招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新疆招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