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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5月31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加大对非法用工的查处力度,从6月6日起到6月中旬,将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大检查。
5月30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劳动监察总队两部举报投诉电话:0991-2626372、2616221,供劳动者遇到和发现有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时进行举报、投诉。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30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表示: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查出1人给予用人单位200元处罚;查出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除支付应付工资外,对用人单位加罚应付工资的25%;对使用未成年人的,发现每使用1人,对用人单位进行每月5000元处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责令其限期整改外,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在劳动用工大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给予职工工时休假和不给予女职工保护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任何用人单位在没有经过职工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延长加班时间。 |